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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1-02-02 22:10 字体:摆 ]

各省本级社会组织:

春节临近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。为深入贯彻省委、省政府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2号令要求,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服从疫情防控大局。各社会组织要严格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提出的“两个尽量、两个严禁、两个一律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,克服麻痹思想,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。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强化责任担当,在做好服务于本组织、本行业防控工作的同时,协助所在地党委政府做好疫情排查、防护教育、心理疏导等工作。

二、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近期,各社会组织原则上不举办年会、研讨会、展会、讲座、培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,取消集体团拜、慰问、联欢、聚餐等活动支持社会组织换届等活动延迟举办。提倡社会组织采取线上、通讯等方式召开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等内部会议。确需举办的,可按照所在地相关部门要求开展,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,严控人数、规模、时间,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。按照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活动举办方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方案,并按要求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主动报批。活动期间,要严格落实健康申报、体温检测、全程佩戴口罩、场所通风消毒等有关防控工作要求。

叁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。广大社会组织要强化安全防护措施,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功能,对防控工作预案进行再检查、再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要就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,明确任务、夯实责任、细化措施。要摸排掌握本组织人员动向,减少不必要出行,避免前往中、高风险地区,坚持外出必批准,返回必报告。在行业领域和会员单位范围内主动做好教育提醒,尽量减少流动各社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,灵活调整放假时间,减少人员聚集。严格落实办公场所卫生防疫措施,定期做好卫生清理消毒通风等工作严格做好个人防护。要发挥自身联系群众紧密优势,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,不传谣、不信谣,不断增强社会公众战胜疫情的决心与信心。

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参照本《通知》精神,结合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,做好本级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




???????????江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

?????????????2021年1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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